800:人妖殊途【12】

晓忆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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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后来有一天,她在雨中救助一窝雏鸟时,我看到她最美的一面。至此,我开始渐渐的关注她,才发现,她的笑容竟然是这般的无人能比……”

    说到此,三哥的声音转而沉重,哽咽。

    “后来,她被人用大字报的方式爆出了丑闻,在学校的光荣榜上,贴出了她的名字,班级,家庭住址。说她与家附近的三个混混有染,怀有身孕……”

    三哥的侧面像是覆上了一层冰,整个人变得冰冷麻木,他望着天空的目光似乎穿透了云层,直到天的另一边,又似乎根本什么都看不见,看不见天,看不见地。

    他的声音凝咽了好久。

    “那是她被奸污的。只因为她和我相处了几个月……当时我并不知道,直到后来,我才得到消息,同班的文静,一直在暗地里与那三个混混有联系,还是她给的银子助他们逃案。”

    “没有证据,我什么都做不了,当我最后抓到人时,她已经……自缢了。”

    这就是有果有因吗?如果是的话,那么身为最初犯人的文静,她会得到什么样的下场呢?忽然间,我更想看下去了。

    从文静的请柬上看不出什么异样了,除了知道它的来历之外。

    那么,就只有去参加婚礼才能知道了。

    我费尽唇舌,又暗示了三哥此行凶险,有可能是文静的畜意报复,三哥也怕陆家老母亲在婚礼上受到刺激出什么意外,两人合力游说,才使得陆家的老父母终于同意不出席此次婚礼,不过,其余大哥们则必须作为代表全体出席。

    大哥和二哥均有了媳妇,大嫂二嫂都是极稳妥的贤内助,送给文家的贺礼等,均是两人做主筹备。

    四哥和五哥尚在求学阶段,四哥的性格很活跃,平时回家也常与三哥做伴,但关于三哥的往事他知的也不多,因此此次三哥仍是与我走得最近,倒常常将他撇下了。

    五哥则比较内向,沉默时候较多,但是不说话不代表木讷,我常常在不经意间捕捉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精光,而他说出的话,亦是一语中的。

    看到文静的请柬时,他拿着研究了许久,就曾说了一句:“反常。”

    婚礼是在一个洋人教堂举行,教堂位置偏僻,竟是在城外的一个荒木森林里,附近也没有任何像样的酒家,即使是按洋人的习俗举办完了仪式,也需得回到市内,才能参加晚上的饭席。

    来来回回的,辛苦自不必说,还很是浪费时间。

    一支长长的黄包车队浩浩荡荡的停在教堂外的小树荫下,间或夹着几辆各种样式的洋车,我问了下三哥,他说,来的都是与文静相熟的同学,只有少部分是文家生意场上的伙伴。

    文家也是做生意的,按说文家千金大婚,文家名下的员工也是一大把的,却不见有几个在教堂露面。大家当是文家看不起自己的员工,所以没有请来,我却知道这其中的含义,怕是连文静自己的父母,也没有来吧。

    这样的婚礼方式在当时,是非常另类的。前去参加婚礼的人多有不满,看到暗沉沉的树枝压得低低的,没有任何装饰,一丝喜庆的气氛都没有,反而让人心底瘆得慌,好似来参加的不是婚礼是葬礼,有些人已经憋不住,絮絮叨叨的在后面小声抱怨起来了。

    一直等到傍晚,日落时分,当最后的一丝光明被山林间的阴影笼罩时,一辆黑得发亮,宛如棺材一样的长形漆洋车才缓缓的驶入视线。车头是一圈白色的鲜花,中间一个鲜红的喜字,车门和车顶都用纱带轻挽着,本是极新颖的装扮,可惜纱和花都是白色的,只有车头的喜字是鲜红色,衬着黑色的车身,一种丧礼加喜字的怪异、不祥感,顿时令在场的人人皆有心头一抽,有种血液逆流的冰凉感觉。

    “这是什么婚礼啊我说过,应该早些回去的。”聚拢在教堂门口的观礼者中,有人传出不算小的音量。

    这里的人都是与新娘熟识的,有关新娘的“出色”传闻,皆已耳熟能详,甚至有很多人,来的时候都抱着一副看笑话的表情。

    他们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洋人,会娶这样名声败坏的中国女人。

    他们想看看文静的父母,来主持坏败门风女儿的婚礼时是什么表情。也想看看,当文静看见三哥时,会是什么样的态度。

    因为早已熟识,所以他们知道文静一心要嫁的人是三哥,也知道三哥一心要避的人是文静。懂得更深的,还有人知道在三哥与文静之间曾经有一个别人的影子。

    这场戏,实在是太吸引人了,比小说杂志编的还要精彩。

    为了将戏看完,从中午到达教堂的时候,没有见到新娘子,很多人心中不快,却仍旧忍着,直到傍晚见到新娘子的车。

    为了看戏,一个下午无所事事不算什么;为了看戏,一群人等在一个不甚舒服的教堂里也不算什么。但是,为了看戏,如果把命豁出去了,就真是不值了。

    做生意的人里,难免有几个迷信的。

    有人一见到新娘子的车驶来,立刻站不稳了。连和教堂里的牧师招呼也不打一声,颤颤惊惊的往停在树荫下的黄包车队与洋车处跑去,边走边大叫“晦气”。

    剩下的人面面相觑,有人想走,有人摇摆不定,新娘都来了,等了这么久,不就是这一刻吗?

    新人的车门打开,穿着白色婚纱的新娘慢慢探出头来。一只精致闪亮的白色高跟鞋首先映入眼帘,踩在黄褐色的枯枝地面上,高雅时尚的气息与大自然的夜幕气息冲击,顿时令人有种艳羡至极的感觉。

    难怪她要选择在这种地方举行婚礼,新潮的婚纱、新潮的仪式竟然将她衬托得有如纯然出世的处子。比起大红的传统仪式来说,这种将旧习彻底抛弃的方法便像是在宣布,你们所有人都是老土的,过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