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以汝马首是瞻

凤凰家有二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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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对了,你咋和武余曼认识的?”张华问蒋景文。</p>

    “上高二时,有一次我去食堂买饭,那次也是醋溜白菜,还剩下最后一份,但我们同时到达卖菜的窗口,又几乎是同时说的’来一份醋溜白菜’,结果打菜的师傅很为难,让我们商量着,看到底谁要,于是我们就认识了,当天还一块吃那份菜呢。”蒋景文跟张华讲着,不知不觉的她们来到了食堂。</p>

    食堂里买饭的学生也挺多的,她们一个排队买菜,一个排队买馒头。</p>

    七八分钟后,她们都买好了饭菜,张华一手拿着2个馒头,另一只手端着菜盒,蒋同学也是如此,然后向学校走去。</p>

    九几年时,张华所在的高中还没有食堂,学生们买好饭菜后,都端着去学校宿舍或教室里吃饭,那时候学生的生活也很简朴,一般都是买几个馒头和一份菜或一份汤,很少有学生又买菜又买汤的,当然有钱的学生除外。如果是买的馒头和菜的话,饭后喝点开水就行了,如果是买的馒头和汤的话,喝一口汤吃一口馒头,大家都是这样,也没有谁笑话谁的,不像现在的学校有食堂有餐厅,学生买了饭菜可以在餐厅用餐,再者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学生们有馍有菜有汤的,让人羡慕啊。</p>

    平时张华她们都是在宿舍里吃饭,但蒋景文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想去教室里吃饭,当她们来到教室时,发现只有古柔儿同学一个人在座位上吃饭。</p>

    古柔儿听见教室里来人了,抬头看到张华她们,竟然主动地打起招呼了:“呀,今天你们也来教室里吃饭啊?”</p>

    “是的,教室里咋就你一个人啊?”蒋景文问道。</p>

    “刚开始有几个同学,他们吃饭快,都去水龙头处刷碗了。”古柔儿边吃饭边回答蒋景文。</p>

    “古同学,你不介意我们和你一块吃饭吧?”张华说着就走到古柔儿的身边,蒋景文也跟着张华去古同学座位处吃饭。</p>

    “欢迎啊!”古柔儿也露出了笑容,现在古柔儿的笑容比前段时间多了,具体什么原因,张华不知道,但只要古柔儿开心就好了。</p>

    自从张华在医院里住院时,古柔儿让蒋武同学给她捎馒头、送咸菜的,张华很是感动,所以一有机会就想和古同学亲近,以便拉近她们之间的距离。</p>

    张华和蒋景文一坐下,就发现古柔儿菜盒里的腌萝卜干,不约而同地都喊了出来:“萝卜干!”</p>

    古柔儿的脸腾的一下红了,急忙用右胳膊盖住饭盒,张华和蒋景文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她以为张华和蒋景文笑话她买不起食堂里的菜,而只能吃萝卜干呢,于是她们两个急忙想办法消除古柔儿的误会。</p>

    张华赶紧说:“我最喜欢吃萝卜干了,你在哪里买的啊?”</p>

    蒋景文也马上附和着说:“在医院里,我们大家都争着吃着萝卜干,都夸着好吃呢,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可以买到啊?”</p>

    她们都很真诚地夸着萝卜干的美味,古柔儿这才知道:刚才是她误会了张华和蒋景文的意思了,于是拿开盖住菜盒的右胳膊,很大方地说:“既然那么好吃,你们现在就吃吧,这是我妈妈自己腌的萝卜干,喜欢的话,下一次我回家多带点,送你们一些。”</p>

    “好啊,我们吃你的菜,你也吃我们的菜啊,我们互相分享着吃吧。”张华和蒋景文都是这么对古柔儿说的,于是三个女生在一起有说有笑地吃着午饭。</p>

    午饭过后,她们三个各洗各自的菜盒,然后在教室里休息一会,下午又上课,晚上还是上晚自习,一切如往常一样。</p>

    张华给江俊墨写信的第三天也就是四月三号,预备铃响过,在上午上课之前,江俊墨从外边回到教室,这次他是从教室前门过的,经过张华的座位时,他轻轻地在张华的课桌上放了一个东西,并敲了一下桌子,正在做数学题的张华一抬头看见了:江俊墨那个死胖子!</p>

    确切地说,江俊墨不算胖,属于那种天生骨架大的人,只要身上有点肉,别人就觉得他胖,张华对他没有好感,所以就在心里常说江俊墨是死胖子。</p>

    张华看看江俊墨,再看看桌上的东西,什么话也没有说。</p>

    江俊墨也是看了张华一眼,那眼神有点意味深长的意思,但张华看不懂,心里想:”管它什么意思呢?只要我的笔记本找到就行了”。江俊墨张了张嘴,但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就直接去他的座位处了。</p>

    桌子上的东西是一个漂亮的粉色的笔记本,比起江俊墨给她的那个还要漂亮,张华不由地拿起它把玩,还随手翻了翻笔记本的页数,她翻着翻着,突然一张折叠的纸掉了下来,掉在地上!张华刚弯腰捡起,上课铃了,数学老师已经进了教室,张华赶紧把那张纸放在那个粉色的笔记本里,连同笔记本和试题放在课桌抽屉中。</p>

    这次上数学课,张华有点走神了,她不知道那张纸上写的什么,好想拿出来看看,但她做在第一排,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老师的眼睛,所以她不敢啊,好不容易等到下第一节课,数学老师走后,张华就迫不及待地拿出那个粉色的笔记本,并找出那张纸。</p>

    张华打开一看,那是一封信,信的内容很有意思。</p>

    “张华同窗:</p>

    汝好!</p>

    按照汝的吩咐,余已在文科复习班三二班找到了汝的笔记本,望笑纳!</p>

    今后如有事,余以汝马首是瞻!</p>

    江俊墨顿拜</p>

    四月三号”</p>

    这个死胖子的文言文写的不错,整个语调都很谦虚卑微,这让骄傲自大的张华很是受用,说实话,这个江俊墨的字写的真漂亮:具有阳刚之气,又有阴柔之美,比张华的字强多了,让张华不由的佩服他,并且江俊墨还帮她找回了笔记本,自己一个谢字都没有说,张华自己觉得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也不那么反感江俊墨了。</p>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真的很微妙,本来自己对某个人很反感,当他帮助自己时,那怕是微小的一件事,都能让对方慢慢消除反感,正如张华对江俊墨一样。</p>

    仔细想想,张华和江俊墨本来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都是言语上的冲突,少年人年轻气盛,说话不加思索,都是有口无心的,再说也不都是江俊墨的错,她也有错啊,张华想通了这些,她决定亲自对江俊墨道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