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三一章 烈焰熊熊燃 恶徒感肺腑

曙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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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衣卫本就是个魔鬼营,人性的屠宰场,哪怕能够将人都训练成体力上的铁石金刚,智力上的阴谋大师,在世俗中靠着心狠手辣与阴谋诡计上位称尊,带上王冠,进官加爵,为世人羡慕崇拜,他们却依然不能因道德勇气获得智慧的加冕,而且只能说,他们在人性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说回来,锦衣卫纵然平素里勾心斗角,互相倾轧拆台,看着同伴的落难而幸灾乐祸,只不过人性中的日久常情还未曾全部泯灭,对于同僚还不能说毫无情谊可言。

    虽然大家坚守的信条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可大家毕竟还需要乌合之众的凑在一起才能威风八面,横行无忌。

    倘若挂单落孤,就算是他们一个个比虎狼凶残,比鬣狗奸诈,也只能躲在夜幕里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而不能堂堂正正的杀人放火,网罗陷人于罪。

    贼的天性就注定他们需要有一种色彩来保护他们自己,这种颜色,大部分时候是黑的,而心肠,你可以认为是红黄蓝白,都可以。

    言达天望着一片蓊郁葱葱,建筑雄奇,格调高雅,规模广大的宏升客栈,转眼之间吞没在熊熊大火,烈焰飞腾之中,不时之间咆哮出来轰雷阵阵,知道里面定然是藏着无数的雷火炮具,他心头的怒火忍不住随着眼前的火焰熊熊而万丈高升。

    薛大老板容不下自己,那是因为自己一剑刺穿了他的手掌,他睚眦必报,小肚鸡肠。

    就算是他要找自己报仇雪恨,也多少该讲究一些江湖的规矩,因为他有这个江湖的名望,不管是恶名还是好名。

    至少,他该等待自己救治完锦衣卫之后,再行向自己挑战,或者约定日期,比武较量,都没有输掉江湖的“理”字和武林的道义,自己纵然知道不敌,也必然誓死周旋到底。

    而这些受伤的锦衣卫都伤在他们长风镖局的手下,长风镖局见死不救也似乎能说的过去,只是于言达天这样生于贵胄之家,本身又具备所有贵族的风范天性的真正贵族来说,他的原则就是:

    要杀死敌人,尽可以在战场之上,等待敌人负伤势弱之时,再行攻击厮杀,绝非君子所为,也是江湖道义所不齿。

    锦衣卫恶名昭彰不假,若是一般的江湖人,或者被他们打击陷害者如果趁机报复,那也无可非议,毕竟等到他们气力恢复,又开始聚众招摇,轰轰烈烈时候再去报仇雪恨,那就是徒逞匹夫之勇而丧大有为之身,智者不为。

    可是薛大老板和长风镖局的威名赫赫,绝不应该怕人挑衅挑战,此时锦衣卫已经凄惨若是,自己自行救助,不关长风镖局任何事。

    而薛大老板居然暗地里对伤人和救人者陷阱暗害,意图使其陷入绝境,如此残贼阴毒,薛大老板还妄称江湖英雄,僭称武林豪杰,这些蝇营狗苟之事,传到江湖,他自己有什么面目再行走江湖?江湖若都是这些宵小蟊贼,那江湖哪里还是处江湖之远,心怀高洁者,避世独立者所存的江湖呢?

    而更可恶的是护国大法师的霍灵素,皇帝以之立为国朝的道德完人,示范楷模,使得天下万民宗法,比于衍圣公。

    锦衣卫本来跟从他而来,道德师尊该有有些仁义道德的气象,哪怕就是装模作样也好。

    他至少有个带领其不陷入绝境的道义,而今锦衣卫身残志馁,全无斗志,一干废人哀哀欲绝,坐以待毙。他却置这些他带来的受伤的属下于不顾,任凭薛大老板将其烧死炸死,其心底歹毒,洵非人类,江湖道义尽失,真是让人齿冷。

    言达天打定主意,你们今日对我如此,我绝不会忘了如此算计陷阱。

    我绝不是和事老,老好人,也不信什么冤冤相报何时了的鬼话连篇,有怨必偿,有恩必报,乃是我辈的为人。

    我自然也不会轻易的就算了此事,日后定当寻你们的晦气,待我葬了恩师魏行远的遗骨,让老人家入土为安,定然让你们长风镖局和霍灵素不得安宁。

    言达天打定主意,眼见大火越少越烈,噼噼啪啪,烈焰飞腾,眼见周边三五里之遥并无人家,只有这座处在高坡的孤零零的宏升客栈,便也放下心肠,心中更起了一丝歹毒恨意,索性烧他个干干净净。

    此时天已经似亮非亮,言达天不再顾及宏升客栈,转头看了看这些灰头土脸,颜色更变,惶惶不可终日的锦衣卫,知道薛大老板等人放这一把火,肯定是为杀伤自己,目标绝不是这些锦衣卫。

    而今锦衣卫都逃脱出来,他们自然不会再行赶尽杀绝,便向他们挥了挥手,转身登上马车。

    其中一些锦衣卫望着这少年的背影,突然高声道:“小哥高姓大名,可否见告,你不仅施展神医妙手救下我等的性命,又带领我们逃脱祸害炮轰,待来日我等报答,感怀肺腑,不敢有望此恩此德。”

    言达天迟疑了一下,苦笑道:“不用了,区区微名,不足挂齿。”

    其中一个一个锦衣卫脸上木讷讷,不好意思的道:“公子既然不愿报名,容我猜测,我猜你乃是孟国公家的二公子,可对?”

    言达天生性豪爽率直,向来是魏晋风骨,王谢之家的慷慨洒脱子孙,绝不肯虚与委蛇,矫饰虚伪。

    他在几年前与家人不睦,生出嫌隙,离家已久。

    他一无依傍,自创绝学,少年时候成就鼎鼎大名,又有天生的贵族风骨,为人又极为豪爽,自然不必以家族的威名赫赫来增添自己作为言达天的荣耀,也不必仗凭着家族的盛达来让自己叨庇荣光。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自己固然不以家境家世为虚荣荣耀,可也也不必隐瞒裹藏,偷偷摸摸,若真被人认出来,自己也绝对犯不上矢口否认,因此便点点头。

    那人喜出望外:“燕公子天恩高义,孟国公府慷慨仁义,果然龙子凤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