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终于来了

宋骄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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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些,我就想起了我那些人不人鬼不鬼的苦日子……尤其在雇佣兵团服役时,我就更加的苦了!”

    不知道刘烨被触动了哪根神经,突然的喋喋不休:“我的乖乖小老婆,你知道吗?有的时候我们打完一场战役,士兵们奄奄一息,所有的储备物资全部用尽,我们活下来的人要行军十几天找补给点……”

    刘烨说着说着,似乎是想到了伤心的往事,声音更是变得哽咽起来:“十几天的时间,我们要和敌军的残余作斗争,没吃没喝,我们甚至喝过尿……

    看着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饿死的,渴死的,累死的,流血而死的,那心情,比死了爹妈都痛苦……挨饿的滋味不好受,眼看着敌人戳穿战友的胸膛更撕心裂肺,所以我现在对敌人,坏人,从不留情,对那些过着好生活,还有贪心不足的人满怀恨意……”

    李小婉听了这些话,再联想刘烨身上的伤疤,心里的柔软处也被撞了一下,不禁的有些难过,咬着一抹朱唇,一把将刘烨的脑袋给揽进了自己怀中,紧紧的呵护着,还使劲的往自己身上挤压。

    女人低声道:“原来你吃过那么多的苦,你都没跟我说过,你受伤的时候都没人照顾你吧……身边连个知疼知热的人都没有吧?以后就不会了,以后李小婉会好好照顾你的……”

    “这……”刘烨被李小婉强势的搂着脑袋,不知所措了。

    早知道这样就能触动李小婉的心门,应该早点就说出这些往事啊,看来以后还要试着多给她讲些故事,比那更苦更艰辛的事儿,刘烨还有不老少。

    “都是我不好,让你提起伤心的往事,你是不是可伤心了?我看你都要哭了,从来没见你这么伤心过。”李小婉疼爱的道。

    谁哭了?刘烨歪着脑袋看了眼李小婉。顺势就满足李小婉的需要,把脑袋又往李小婉热乎乎的怀里挤了挤。外面直升飞机的噪音不小,但不影响两个人的闲情逸致!

    李小婉母爱泛滥似的,身上滚热滚热的,搂着刘烨的脑袋,怎么也搂不够了,嘴上喃喃道:“你以后就不是一个了,你是有老婆的人了,无论你干什么,都有我陪着你,都有我来照顾你,听了没?”

    “额……那真好啊。”刘烨使劲的往李小婉怀里钻了钻,李小婉身上香极了,说是茉莉花的味,并不准确,还有着兰花和薰衣草的淡淡香气。

    刘烨心满意足的躺在李小婉怀中,不想起来,李小婉突然不说话了,抱着刘烨吧嗒吧嗒的落起了眼泪。

    刘烨感觉到李小婉的泪水溅落到脸上,才反应过来,竟然惹得女人哭成了泪人儿。从李小婉的怀里起身,反手又把女人抱在怀里,一边摩挲着李小婉的后背,一边柔声道:“乖乖小婉老婆,你怎么还哭上了?不像风云集团总裁的你啊,你应该是那个威风凛凛的冰山总裁呀,别哭了。”

    “我没事儿,真的没事儿。”李小婉抹了把眼泪,强行露出一个笑容。

    此刻的她,美丽的不可方物,一双水眸带着泪光,可怜兮兮的。安静极了。

    刘烨低着头,盯着李小婉看,看着看着,把嘴唇往李小婉那张湿润的唇上贴了帖。李小婉往后一躲,脸色潮热的轻轻摇了下头:“不。”

    “多好的机会啊,我们现在在三千多米高的高空呢老婆,不亲一个留个纪念?你不觉得枉费此良辰美景吗?就轻轻的波那么一小下吧?”刘烨期待的看向李小婉。李小婉的唇粉滋滋的,简直太好,上面湿润,还略带清香。

    李小婉看了眼飞机的外面,整个华海市都成了一小块儿,灯火通明的在脚下铺展着,轻声叹了口气,想到跟刘烨已经认识一年多了,初吻也早就给他了,也该是时候了。

    “嘴唇贴一下就行,绝不留恋!”刘烨看到李小婉沉默,马上趁热打铁的劝起来。

    “那就贴一下就分开。”瞅着刘烨那期待的眼神,李小婉就把眼睛闭上了,由于心里紧张,使劲的咬着下唇,等着刘烨亲她,她也有些期待,这是多么美妙的一刻。她眼睫毛抖得厉害。

    刘烨内心一阵狂喜,这一天终于来了,草,终于来了,草!抓过李小婉的头,直接对着李小婉的花唇就亲了过去,凉滋滋的唇瓣太好了。

    李小婉是紧闭着嘴巴,感受到刘烨的嘴贴上了自己的嘴唇,但他根本就没像所说的绝不留恋,而是……李小婉发出“唔唔”的闷声,觉得大事不妙,使劲的去推刘烨的肩膀,但她哪里推得开了……

    谁会想到九天之上,正有人做着旖旎之事,光洁的柏油路上,一辆红色的梅赛德斯敞篷跑车,正被一男子疯狂的加着油门,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车上的男子叫吴元霸,听起来,他的名字好像很有一股子力气,实际上他已经被掏空了。

    他嗷嗷嚎叫着,车子的速度使他肾上腺素激增,他吹了个口哨,拍了下身边一个女人的大腿,说道:“宝贝儿,刺激不?”

    女人程欢,长得不赖,出身于华海市的农村,从小在家务农,没什么学历,后来她就到华海市打工,在一家饭店认识了一个男朋友,两个人在一起挺稳定的,因为她之前在农村,过得比较平实,冷不丁的能在市里找一个男朋友,虽然她的男朋友各方面都很普通,但她也非常知足了。

    不过好景也不长,随着程欢在市里认识的人越来越多,她就开始羡慕起那些出手阔绰的有钱人了,于是她就认识了吴元霸这个有钱人。

    有钱人真是好啊,之前程欢从没有体会过这么美妙的生活,真的是妙不可言,自从和吴元霸在一起后,她几乎不用做任何工作,而且她在花钱的时候,已经可以做到不拘小节了,不似以前还要算计着花钱,而且她也可以像有钱的女人一样,买香水包包化妆品衣服什么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