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章:利在千秋

魏某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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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句实在话,米长老和曾侍女死了,对我们有益无害,因此我也没有往心里去,就像是听到了一件千江苗寨传来的八卦新闻了。

    挂断电话之后,我突然想起一事,眼睛一亮。

    米长老死了,他的本命蛊就不用还了。

    这么好的本命蛊,如果拿来给夏侯雪的话,等于凭空将他升级到了蛊王级别呢!

    我将这事和夏侯雪一说,夏侯雪答应了,倒没有显得那么高兴,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人的身体里只能有一只本命蛊,也就是说,如果夏侯雪想要让鬼脸蜂来做自己的本命蛊,她的金甲虫本命蛊就得被鬼脸蜂给吃掉!

    她心里有些不舍,但是到了这个地步,除非不想活了,不然的话,如果有让自己强大起来的机会,还是得把握住才行!

    而对于鬼脸蜂来说,宿主死掉,它必须得重新找一个宿主,不然的话,不出十天半月,它就会因为没有供养而死掉!一个需要变得更加强大,一个需要找新的宿主,将二者融合应该不是很难。

    我们在深山里采来野蜂蜜,将夏侯雪的血渗入其中给鬼脸蜂吃,让它慢慢习惯夏侯雪的气味,鬼脸蜂一开始还有些排斥,不过慢慢就习惯了,如此三天之后,就到了夺蛊的时候了。

    我们准备了一个小瓷盆,有盖的那种,夏侯雪先将自己的本命蛊召唤出来,放进瓷盆之中。夏侯雪手捧着金甲虫,眼中有着不舍,但是最终还是一咬牙,将金甲虫置于了小瓷盆中。

    金甲虫能被练做夏侯雪的本命蛊,就是从蛊盆中练出来的,其中的血腥撕杀与搏斗,早已经深刻于它的心中,这时候重新被投入蛊盆之中,它怎么能不明白其中的意思呢?

    它在蛊之中紧张地蹦来蹦去,金色的甲壳,一次又一次地撞击着蛊盆的盆盖。与其说金甲虫在撞蛊盆的盆盖,还不如说是在撞击着夏侯雪的心,她的神情越来越纠结了。

    不过到最后,她还是果断地将鬼王蜂投入了蛊盆之中……

    鬼王峰投入蛊盆之中后,盆中顿时咚咚咚地声响不绝,不像是一阵急雨拍打在玻璃窗上。急雨来得快也去得快,很快便平息下来,夏侯雪犹豫了一下,揭开了蛊盆的盖子,就见鬼王峰六只脚正抱着金甲虫啃食,金甲虫的头已经被啃掉了。

    不到十分钟,金甲虫整个都被鬼脸蜂吃掉了。

    我看向在发呆的夏侯雪,说道:“好了!”

    夏侯雪这才反应过来,迟疑了一下,张开了嘴。

    鬼脸蜂绕着夏侯雪飞了三四圈,最后慢慢地靠近她的嘴,从她的嘴里飞了进去。到这里,算是练蛊成功了,夏侯雪的力量虽然强大了许多,但是看得出来,她并不开心。

    我也知道这么做有些为难她了,但是事已至此,想要自保就只能让自己变得更强,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在接下来的两个钟里,我们谁也没有说话,我们开车到一条溪流旁,用树叉叉了两条鱼,烤来吃,直到吃完了鱼,夏侯雪才开始说她练蛊之后的第一句话“我吃饱了!”

    “嗯!”我点点头,放心不小。

    与我们在车上商量的一样,我们准备主动出击,虽然是主动出击,也得掌握策略才行,我的策略就是——从黑苗寨前蛊王秦新雨下手,秦新雨出卖木棉花之后,被安排到了何昆的桃木寨做村长,很显然,对于这个出卖本寨的家伙,龙若若也没有打算重用他,而是将他塞去了还算是富裕的桃木寨挂个虚职过自在日子。

    要知道,在黑苗,村长虽然名义上是最低等级的干部,其实屁都不事,顶多负责一下传达镇上文件,在寨上,永远都是蛊王说了算,因此,秦新雨名义上是桃木寨的村长,事实上也就比村民的地位高那么一点半点而已。

    为了这么一点点地位,还要出场本寨,背景离乡,如果他一早知道这样的结果,不知道会不会后悔这么做!

    桃木寨隶属于周口镇,两者相距十三四里路的样子,今天是星期一,晴,是周口镇赶集的日子,也是镇上集全各村村长开会的日子,我们在山里住了一晚上之后,准备进城去。

    和我们一样进城的人不少,半路上,我们遇到一名老太太挑着一担青菜,走一阵歇一阵的往镇上而去。

    住在城市的人永远也理会不到乡村老人的艰难,也许你随便喝一杯饮料,买一支花就要几十元,而他们——担一担自家种好的青菜走上四五公里去镇上买,从夜露重重到夕阳夕下,所得也不过是二三十元钱……

    我们叫住老太太,将她送到了街口,老太太对我们连连称谢,老树皮一样的脸上沟壑纵横……

    七八点钟的样子,镇上人已经不少了,我们在街上吃了一碗米线,往镇正府走去,进到院子里,就听一个宏亮的声音道:“……现在国家政策好,精准扶贫,无息贷款,大力发展农村,因此,咱们各村村长一定要把握这历史性的机会,将村,寨发展起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我听了一会儿,实在无趣,见桌上有一副象棋,便和夏侯雪下起象棋来,这丫头不亏是蛊王家里出来的,下棋之时攻得凌厉,守得稳当,连着三局我就输了两局,到后面才算是挽回了一点颜面。

    五局下来,会终于开完了,有人开始下楼,有男有女,年纪都有些偏大,男的大多穿着蓝色的中山装,腋下夹一只公文包,眼泡一个比一个大,女的则穿着梨子大衣,汤着粗劣卷发,有的还穿着高根鞋!

    他们便是村寨中的精英人士!

    人群之中,我一眼就瞄见了秦新雨,失去了四生四世蛊之后,他像是苍老了十多岁,头发花白,而且秃了一大块,一套皱皱巴巴的西装在一群中山装中显得很是另类。

    他的公文包是新买的,应该是这群人中唯一用真皮皮包的了,就跨在肩膀上,他的手里,还拿着一叠复印好的宣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