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天才聚集地(1)

三个火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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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林铭是拿着新的贵宾令牌外加一百三十万灵丹离开千金阁的,其中的大头当然就是那一根蛇王杖,都快占据了其中的三分之一了。

    除此之外才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下等灵器,丹药,灵材,灵药的总合。

    除此之外,林铭这一批物资当中,最为珍贵的那一件中等灵器伪千羽扇,则是需要等到十天后的拍卖,才能确定下价格,确定林铭的收入。

    拍卖会也不是说举办就举办的,需要经过一番筹备。

    再加上,伪千羽扇的拍卖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卖给千羽门以及他们的某一些对手,当然需要进行一番宣传什么的,这都是需要时间的。

    所以那一场拍卖就定在了十天后。

    不过,这也正好,到时候在拍卖会上,估计会有林铭需要用到的丹药什么的,也省了他去找寻那些丹药的功夫。

    于是接下来,林铭所需要做的就是寻找合适修炼《雷霆金光术》的天才,以此来完成天道任务了。

    “林道友,如果你是要找天才的话,那么最好就是到血色斗场当中去了。”

    千金阁外,金兴业开口道。

    在甲一区这里,林铭人生地不熟的,而甲一区这里的天才虽然数量更多一些。

    但是,天才再多,那也是少数,又不是大白菜,说什么也不可能说有就有,随随便便的在大街上就可以找到,特别是像天道任务当中所要求那种级别的天才。

    林铭也就是向金兴业询问了一下甲一区当中,那里的天才比较多,金兴业也不知道是因为林铭是千金阁白银贵宾的缘故,还是出于有对林铭的交好之意,热情的主动陪同,更是热情的林铭介绍着。

    “血色斗场?这是什么地方?”林铭疑惑问道。

    “血色斗场是甲一区用来证明着自己的最佳地方,同时也是从着其它区域来的人,最快融入甲一区的地方,当然最重要的那也是乱武城内真正的天才聚集地。”

    “因为这血色斗场分成了两个分场,分别是强者斗场以及天才斗场……”

    金兴业也是尽职的向着林铭解释着。

    所谓的血色斗场,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修士之间进行着战斗的地方,当然,它被命名为血色,那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其中的强者斗场,那就是一进入到斗场,上了斗台的话,就只分生死,不分胜负。

    当然了,每获得一场的胜利,都是可以获得丰厚的奖励,并且如果是连胜的话,获得的奖励就更加丰厚了,因为那一些奖励都是叠加倍增的。

    也正是因为有着这一些无比丰厚的奖励,才是可以让那么多人,明知道上了斗台,就有可能付出性命的代价,却也是对此趋之若鹜。

    除此之外,在强者斗场上,获得连胜越多,那么在众人看来,其实力自然也就更是强大了。

    而强者无疑是最容易受人尊敬的,好吧,什么受人尊敬的,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在强者斗场上,获得连胜次数越多,就越有可能会被甲一区的那些大势力所吸纳。

    这也是为什么金兴业会说血色斗场的强者斗场,是最容易融入到甲一区的缘故。

    加入甲一区各大势力,自然也就是融入到其中了。

    当然,林铭现在需要关注的,其实是天才斗场,天才斗场并没有强者斗场那么的残忍,参加天才斗场,不一定要分出生死,只要是分出胜负就可以了。

    不过,它限制着只有二十岁以下的年轻人才可以参加,因为这本来就是挑选天才的一个地方。

    在天才斗场上获得连胜,同样也可以获得丰厚的奖励,并且被各大势力所招揽的机会。

    而且他们一但被各大势力招揽的话,其实所享受到的待遇也将会更好。

    毕竟这样的人更年轻,培养起来,更容易对培养他们的势力生出归属感,再加上又是天才,自然更具备着培养的价值。

    一般不会有生命危险,要是表现亮眼出色的话,还可以得到丰厚的奖励,甚至于加入到各大势力当中,受到重点培养的可能。

    这自然是能够吸引到无数的天才前来,包括其它区域的天才,所以说,血色斗场当中的天才斗场,就是乱武城的天才聚集处,这话一点不假,更不夸张。

    “哦,这么说来的话,这血色斗场确实符合我的目的,既然如此,那就麻烦金道友带下路了。”

    林铭大概猜得出金兴业热情的缘故,不就是结交一下嘛,林铭个人对于金兴业的印象还是挺不错的,交他这个朋友,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没问题,林道友请随我来吧。”

    金兴业点头道,随即骑上了一只甲上级骑兽,在前面带路着,金兴业修为不弱,身份更是不简单,拥有一只甲上级骑兽,并不奇怪。

    林铭也不意外,把蓝钢猩猩从育兽囊里放了出来,不过,同一时间的,却是有着另一只小家伙也是趁机从着里面跑了出来。

    那一只小家伙,当然就是蠢萌的哈士奇了,此时,这哈士奇正可怜巴巴的望着林铭,那个模样是在说,本汪肚子饿了。

    “小家伙,才吃了多久啊,这么快就肚子饿了?”

    林铭无奈的吐槽着,别看着这小家伙个头不大,但是,那食量可是一点不少,而且,关键是这小家伙挑食的很,最爱的当然就是各种各样的魔晶了,其次就是各种丹药,灵药了,再不济也要是灵丹。

    说实话,这货这还真不是普通人所能够养得起的啊。

    吐槽归吐槽,林铭还是随手的扔过了哈士奇一块三级魔兵级别的魔晶,这一路来甲一区的时候,林铭也杀了不少的魔兽。

    三级魔兵也杀了好一些,反正这东西也不值几个灵丹,拿来当哈士奇的口粮也不错。

    如果林铭的这个想法被人知道的话,估计会被人打死,什么叫不值几个灵丹?

    一块三级魔兵级别的魔晶,怎么也要十来颗灵丹吧,不知道有多少人就靠着猎杀这样的魔兽过活呢。

    到了你这里,还不当一回事,把它当养狗的口粮呢。

    哈士奇则是立马咬住了魔晶,向林铭露出了贱贱的讨好笑容,随后才开始享受起了自己的美食。

    “咦,林道友你这条宠物狗,竟然还吃得了魔晶?这是半魔兽吧?”

    原先,看到哈士奇,金兴业是不以为然,林铭养条狗,又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过,在看到了哈士奇竟然吃魔晶,目光顿时就有些怪异起来了。

    普通的宠物狗可吃不了魔晶啊,也只有拥有魔兽血脉的半魔兽或者是真正的魔兽才可以,而金兴业内心是偏向于前者。

    倒不是认为林铭没有资格拥有魔兽战兽,只是,哈士奇这货,怎么看也不像是战斗力强大,凶悍的魔兽啊。

    “嗯,对。”

    林铭有些尴尬的应道,好好的一只魔兽,并且似乎,貌似挺厉害的魔兽,竟然被认为了是半魔兽,而且,还是当成了最没有战斗力的那种宠物型的,那也是没谁了。

    而且,关键是他还反驳不了,他也觉得哈士奇这货,确实没有个魔兽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