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可怜他这个当家属的

鱼不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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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喜余光瞥着乔治笙抓住她手腕的手,像是触电一样,从手腕麻到了心里,波及了半边身体,但见乔治笙脸上没什么异样,她也不好说什么。

    乔治笙吃了一颗之后,从宋喜手中把整袋拿走,宋喜见状:“你看,我就说你一定会喜欢。”

    坐在休息椅上,宋喜拿过另一袋新的,打开来吃。

    乔治笙没看她,随意问道:“为什么突然想打球?”

    宋喜说:“过阵子心外要开联欢会,我报了羽毛球。”

    乔治笙面色无异,口吻却带着几分调侃:“你们平时上班还不够累?开场联欢会比平时还受罪。”

    宋喜也随口回道:“哪儿能跟你们比,出入的都是销金窟,放眼望去灯红酒绿,我们是健康联欢,没有女公关,喝的也都是饮料为主。”

    乔治笙闻言,眼神微变,声音中透露着三分不悦和三分挑衅:“揶揄谁呢?”

    宋喜假装没听懂,赶紧回道:“可不敢揶揄你,我羡慕还来不及呢。”

    乔治笙说:“你羡慕什么?想当女公关?”

    宋喜‘咝’了一声,率先忍不住侧头轻瞪着乔治笙。

    乔治笙云淡风轻,比揶揄人,他没在怕的。

    宋喜自知理亏,是她先起的刺儿,所以这会儿也不敢找乔治笙的麻烦,假模假式的装个相也就算了。

    过了会儿,乔治笙主动说:“我还以为你受了什么刺激,原来就是为了个联欢会,拿第一有奖金吗?”

    宋喜低头吃了颗樱桃,边嚼边道:“我可以不拿第一,但我讨厌的人更不能拿第一。”

    乔治笙不是个爱听八卦的人,稍微停顿的这两秒,他在纠结到底该不该问,结果很明显,跟宋喜有关的,他还是想听。

    “什么人?”他问。

    宋喜道:“一个刚从外地调过来的女同事,还是我大学同班同学,上学的时候就爱跟我比,我从来没招惹过她,甚至跟她说话的次数都不多,但她总把我当假想敌,只要跟我有关的,甭管是各种考试还是课题作业,甚至学校组织点儿什么活动,她也要跟我一较高下。”

    乔治笙淡淡道:“你比不过她?”

    宋喜当时就急了,美眸一挑,声音也高了半分:“开玩笑,我输过谁?”

    乔治笙眼底很快的划过一抹笑意,嘴上却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能说出你这种话的,不是无知,就是脸皮太厚。”

    宋喜不以为意:“你明知道我是后者。”

    她光明正大的承认自己脸皮厚,倒让乔治笙无话可说,这感觉就跟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是一个道理。

    过了几秒,乔治笙忽然开口说:“竟然有点儿想去参加你们联欢会的冲动。”

    宋喜侧头看向乔治笙,认真问:“你真想去吗?我们年底聚会是可以带家属的,按人头算钱,AA就可以。”

    宋喜无意识的一句‘家属’,不知道在乔治笙心底掀起了多大的波澜。

    一直以来,他们最亲密的关系也就止步于朋友,但现在,她说他是家属。

    宋喜没察觉到乔治笙的异样,还自顾自的怂恿着:“你要是有时间的话,真的可以来,我们后期还有跟家属一起的互动小游戏呢,说不上多有意思,但你一定没参加过。”

    乔治笙不动声色的问:“你想我去?”

    宋喜毫不迟疑的点了点头:“我觉得你自己太可怜了。”

    可怜?

    乔治笙看向宋喜,目光中充斥着认真和随时竖起的防备。

    宋喜知道闹不好他又要发飙,但她还是真诚的说道:“今天来的路上,我跟元宝聊天,他说你最近很忙,我开玩笑说你又在捞钱,年底冲业绩,其实我知道,你要参加的饭局和聚会,一定是推不掉的应酬,既然是应酬,十有八九都是奔着工作去的。”

    “你看我平时工作挺忙的,但是我不工作的时候,也真的挺开心,朋友不多,胜在都能聊点儿知心话,不开心的时候,也有人顾及你的心情,知道逗你开心。”

    说着,宋喜看了眼乔治笙,轻轻动了下唇角:“我不是你,没什么资格评定你过得有没有我开心,但我觉得会开心好玩儿的事情,我想带上你一起,就当工作之余放松一下了。”

    宋喜漂亮的眼眸中分明带着心疼,乔治笙心底说不出来的感觉,他知道这是温暖,但他不想被个没他鼻尖儿高的女人‘可怜’,所以他压下心底所有的悸动,面不改色的回道:“你觉得捞钱跟参加你们医院联欢会之间,我这个可怜人会选择谁?”

    什么叫最毒男人嘴,乔治笙一句话看似自嘲,实则全是揶揄宋喜的。

    宋喜闻言,也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所以很爽快的耸了下肩,淡淡道:“我是友情提议,去不去看你。”

    刚刚还说是家属,这么会儿又成友情了……

    宋喜说他可怜的时候,他都没这么生气,黑色的瞳孔一沉,乔治笙起初不动声色,没多久,他率先从长椅上站起来,迈步往羽毛球场走。

    宋喜屁股还没坐热,还想再休息两分钟,对面的乔治笙已经拿起球拍,一副不怎么耐烦的样子。

    紧赶慢赶,把最后几颗蜂蜜樱桃都塞进嘴里,宋喜快步走向球场。

    乔治笙拿着球,宋喜抻了抻手臂,眼神认真:“来吧,刚才我…”

    她话还没说完,白色羽毛球已经急速飞来,宋喜赶紧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头来接,他力气很大,球速很快,球劲儿很猛,宋喜球拍一沾球就感觉到。

    第一拍她成功接住,乔治笙轻松的回了第二拍,宋喜找准角度想来一记扣杀,结果那么刁钻的一个角度,还是被乔治笙不怎么费力的救起来。

    两人这个球已经打了七八个来回,于宋喜而言,每一个球都有难度,每一个都险象环生,她内心害怕的同时,又很热血沸腾,最起码她能接住乔治笙的球了,没有像上半场似的,一直在捡球。

    然而,宋喜总是把乔治笙想的这么简单。

    一来,他这不是放水;二来,他没有用尽全力,那他是什么意思?

    宋喜连着几个扣杀都被乔治笙救起,谁料他忽然发力,白球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朝着宋喜身体飞来,宋喜亲眼看到,但却根本来不及反应。

    球头撞在她锁骨下面的胸口上,疼占四分,怒火却瞬间飙升到九十六分。

    打球的人,最侮辱的就是球被打在身上。

    她不是生乔治笙的气,是气自己没出息,没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