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情同父子

鹿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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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方仲生的遗产很多,宣读遗嘱的过程有点长。

    发布会的现场很安静,没有一个人贸然出声。

    方仲生对遗产的分配虽与大众预想的不同,出入却不算太大。

    他所持有的千行集团50%的股份,其中的30%给了陈熙,剩余的20%归姜越所有。与此同时,“千行集团总裁”一位,仍由现任总裁陈熙担任。

    而他的各处房产以及收藏的许多古董、字画,也都平均分给了陈熙与姜越二人。

    只不过,姜越想要拿到这些遗产,有一个前提——

    重新回到千行集团工作。

    方仲生这一举动,分明是想给姜越一个台阶下。

    毕竟姜越从千行离职以后,过得一直都不太好。

    但方仲生既然已经决定集团总裁由陈熙担任,姜越回去以后势必会被陈熙压制。

    他们俩一直矛盾不断,前不久姜越更是把陈熙给揍进了医院,他要是真的回去了,怕是不会太舒心。

    以我对姜越的了解,他恐怕宁愿舍弃那些财产,也不肯屈居于陈熙之下。

    律师的发言结束,轮到了陈熙。

    他的表情依然是沉痛的,一双眼睛些微的发红,似乎仍沉浸在方仲生去世的悲伤之中。

    “我很感谢方总的赏识与重用。说实话,方总的遗嘱让我很意外,同时也给了我很大的压力。”他说着冠冕堂皇的话,“我有信心带领千行集团走向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可方总给我的东西,太多,太贵重了。”

    “这么多年以来,外界对方总的评价一直不好。斯人已逝,那些恶言恶语我不愿重复,也请各位都嘴下、笔下留情。方总的确有错,以至与亲生儿子产生嫌隙,父子关系破裂,但他已经后悔了、知错了。”

    陈熙看着镜头,似乎是想把这一番话传达给姜越。

    “方总弥留之际,与我说得最多的,便是姜越。方总说自己对不起他,也对不起他母亲。在他人生的末尾,最大的愿望便是与姜越冰释前嫌。但最终……”他抿了抿唇,一切尽在不言中。

    毕竟,方仲生去世以后姜越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

    “尽管如此,方总也不怨恨姜越。相反,他乞求姜越的原谅。他说,如果他的死能够让姜越对他的恨少一点点,他就很欣慰了。”说到这里,陈熙堂堂一个七尺男儿不由哽咽,眼里隐约闪烁的水光让闪光灯不住亮起。

    他低下头去,沉默了半晌。

    等到调整好气息,才重新开口:“大家都知道,我和姜越之间也存在着一些误会。”他勉强勾起一个笑,“但我愿意试着去和他解开这些误会,只要他给我这个机会。所以——”他再次盯紧了镜头,“姜越,回来吧,不要辜负方总对你的期待。”

    顿时,下面掌声雷动。

    紧接着,到了记者提问的环节。

    第一个记者的问题就非常犀利:“请问陈总,您和方总非亲非故,方总为什么会把大部分财产留给你?”

    陈熙不慌不忙地回答:“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方总曾在我们的职务交接仪式上说过。他是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千行集团的未来发展上的,他认为把千行集团交给我,他很放心。而今天在这里,我还要补充一点,那就是我在网上看到有人说的:我和方总情同父子。这个词一点都不假。或许大家都以为像方总这样站在顶端的人,只要有事业、有钱就够了,但其实他的内心也是很渴望亲情的。但因为种种原因和亲生儿子决裂,他只能‘移情’于我。我为了回报他的恩情,也像对待亲生父亲一样对待他。也因此,他最后认了我做干儿子,请我为他披麻戴孝,给他送葬。”

    第二个记者站起来:“那如果姜越真的回到了千行,你会按照方总的遗嘱,把属于他的股份和财产让给他吗?”

    陈熙清了清嗓子,笑着说:“我想你可能误会了,就算姜越不回到千行,那些东西也不会落到我手里。”

    旁边方仲生的律师适时地插进去:“在姜越够资格拿到方总的遗产之前,一切都由我代为保管。”

    第三个记者:“姜越回到千行集团,会担任什么职位呢?”

    陈熙答:“随便他挑。”

    “他要是挑中了您的位置呢?”

    陈熙当即表示:“我让给他。”

    倒是律师在一旁着急地摆手:“那可不行!您这总裁是方总任命的,除非经过了董事会的商议,否则您是不能随便把位置让出去的。”

    而当初姜越正是因为触怒了董事会,与所有董事的意见相悖才会离职。如今让那群董事同意他重新上位……恐怕比登天还难。

    也就是说,陈熙这一番承诺,做了等于没做。

    之后的问题都是围绕着千行集团的后续计划而展开,我没怎么认真听。

    发布会在一个半小时以后终于结束,媒体的报道也都陆续出炉。

    陈熙这一波,无论是发言还是回答问题全都赚足了好感,几乎每一家媒体都夸他重义气、有担当、知进退。

    当然,姜越也在他的衬托下越发的不堪,由曾经的“全网嘲”、“全网怜”,变成了“全网骂”。

    **

    陈队的一通电话让我阴沉了好几天的心情有短暂的放晴。

    崔成志、魏大明被判了十五年刑期。原本是二十年的,但因为他们俩提供了“第三人”的一些信息而获得了五年的减刑奖励。

    据他们俩交代,这一次的绑架全部由“第三人”策划,他们俩只负责执行。

    至于为什么会同意——当然是那一千万的赎金。

    到手的两千万,他们俩分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全给了“第三人”。

    崔成志说:“这都是事先谈好的。毕竟这‘生意’是他牵头做的,他拿大头也不过分。”

    崔成志和魏大明的故事里,是没有我大伯父的。

    但“第三人”的一千万在我大伯父手里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陈队猜测,这“第三人”和我大伯父之间应该也有某种交易。只是如今“第三人”没找到,我大伯父又什么都不说,他们一点头绪都没有。